營業秘密升至國安級 恐無限上綱

國際智慧財產權最新趨勢及因應研討會24日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邀請到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張振倫以營業秘密法律、管理與保護爲題,報告業界的現況與分享自身的經驗。(鄭任南攝)

營業秘密是企業生存不可或缺的關鍵技術,我國去年通過《國安法》修法,把竊取營業秘密關鍵技術課以重刑。但聯電法務長張振倫24日在一場營業秘密法演講中,提到美國並未與國安掛勾,畢竟如此會「無限上綱」,呼籲營業秘密還是多回到法律面來看。

由財團法人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主辦、餘紀忠文教基金會協辦的「國際智慧財產最新趨勢及因應」國際研討會,請來張振倫就「營業秘密法律、管理與保護」爲題發表演講。

5年前,聯電因協助福建晉華開發DRAM,被美國司法部起訴違反營業秘密案,時爲美國專利律師的張振倫被聯電聘請擔任資深副總暨法務長,最後成功助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張振倫分享美國經驗,指當地不管是聯邦或地方法院,法官可能今天審IP,明天是民事,因爲甚麼都要審,因此美國很強調技術專家重要性,不管營業秘密內容、有無侵權,都靠專家證人。

即使確定有營業秘密侵權行爲,雙方接下來還要找經濟學家證明這個值多少錢,經由雙方交互詰問辯論,最後由法官判斷,這是專家戰鬥。張振倫說,臺灣營業秘密法因爲國情,比較接近日本製度,但美國經驗也可參考。

去年臺灣修訂《國安法》,把營業秘密掛勾起來,如透過不正當方法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可處5年到12年有期徒刑。不過張振倫說,美國是沒有《國安法》,只有《間諜法》,可是也未直接掛勾。

他認爲,在全世界各個地方,一旦使用到國安後,就是無限上綱,且人的政治性很強。因此他深深希望,大家能多回到法律一點,而不是看政治面。

他也呼籲企業要尊重員工,不要讓員工覺得一直被監視。同時,公司不只保護自己秘密,也要確保別人機密不會進來,面試時要講清楚,確定員工沒有帶不該帶的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