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鞋丟總統裁定不罰 薛女:有緣鞋子繼續飛
▲薛姓少婦向總統馬英九丟鞋一事被裁定無罪。(翻攝自/曾威凱臉書)
薛姓婦人去年10月20日在臺北市客家義民嘉年華主祭大典活動上,朝總統馬英九丟一支桃紅色布鞋遭起訴後,曾威凱、邱顯至、劉繼蔚三位律師義務替薛女辯護,今日臺北地院裁決結果出來,法官審理後表示,總統觀禮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任何」法定職務,裁定判決不罰薛女。
辯護律師團表示,總統只是前往觀禮並準備致詞,非執行的總統的法定義務,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不當言詞或行動,加上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者」條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三位律師對此裁定結果感到滿意,曾威凱更興奮在臉書上寫下:「在妳丟出鞋子的時候,就已經付了律師費。」
法官在裁定中指出,我國目前常見的觀禮或活動致詞,並非總統法定職務,也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任何」法定職務,只是行政機關或活動主辦單位爲達大會風光開幕的目的,邀請民選或官派的公務員到場與會,依法不能率然以移送機關須爲其長官規劃相關警衛措施,即將該首長的作爲定位爲其法定職務,因此裁定薛女不罰。
義務辯護律師曾威凱9月3日中午在臉書PO出裁定書後,吸引逾千名網友按贊並紛紛留言「向你們致敬」、「感謝諸位大律師情義相挺」。薛女也迴應說:「天若再賜良機,我們將下次再見!!鞋子繼續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