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個資禁輸陸 藥界批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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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避免國人就醫、臨牀試驗等個資泄流到對岸,衛福部食藥署近日公告草案,限制西藥批發與零售業者,將病患處方箋、受試等資料傳輸到陸港澳地區。藥師憂心表示,國產藥品原料約5成來自大陸,未來恐難以取得,導致缺藥問題加劇,政策不應政治化,要管就要全球統一標準。

食藥署最近預告「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草案,規定西藥批發、零售業者蒐集、處理或利用當事人個人資料,不得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爲減緩後續產生營運衝擊,最快2026年7月先針對西藥批發業實施,西藥零售業則最快2027年7月上路。

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採穎表示,草案對藥廠相當不利,目前國產藥物原料幾乎都是國外進口,大陸佔了近5成,政策只針對大陸,其他國家都沒有,政治問題應和人民健康分開談,要管就要全球統一標準。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草案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包含民衆就醫的處方箋、臨牀試驗數據資料等,因內容包含個資,原則上每個國家都受相同法規保護,衡酌大陸地區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及法令規範尚未完備,以及大陸地區與港澳之數據交換、合作頻繁,特別修正行政命令。

另一方面,國內部分西藥批發商有不成文的「潛規則」,會要求診所、藥局提供民衆處方箋纔給健保價,否則就得支付更高的價格。據瞭解,不少藥廠取得民衆就醫處方箋,是爲了解該藥是哪家醫院、哪位醫師所開出,或是瞭解藥品相關臨牀數據。但在《個資法》保護下,沒有取得民衆同意,廠商根本不該持有。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直言,許多藥局都實際面臨藥廠不肯供藥給社區藥局,除非把處方箋給藥廠,也就是說,許多國外代理商非常輕鬆就可以取得臺灣民衆就醫資訊,「如果規範陸港澳要嚴格遵守個資法,那臺灣自己也要同等對待,不然我們不知道政府規定的目的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