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家基金擡轎 瀚亞前投資長遭解職 挨罰400萬

瀚亞投信也因此罰案,在未來一年內將不得募國內新基金,未來二年內不得引進新的境外基金。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去年9月在檢查時發現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任職期間,有利用他人帳戶買賣自家投信基金或全委帳戶持有的相同股票,未向公司申報交易,還指示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賣特定股票,與特定人證券帳戶同日交易標的相同,還有先投資再作分析報告等情況,此行爲持續二到三年。

瀚亞投信未能有效查覈督導投資長的個人交易及干涉投資決策違規行爲,被金管會認爲是內控制度失靈的重大缺失。

瀚亞投信有33檔基金,規模845億元,另有16個全委契約,規模1,140億元。

瀚亞投信在去年11月12日已將劉姓投資長免職,但金管會仍是祭出三大罰責,一是停止瀚亞投信三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委契約辦理全委投資業務及募集投信基金,並處罰400萬元;二是命令瀚亞投信解除劉姓前投資長的職務;三命令瀚亞投信委託非公司財報簽證的會計師,針對公司改善後的內控制度執行情形,出具專案審查報告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