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拿廉價郵票稱「清朝貨」…婦人遭詐366萬怒告 中華郵政也要賠

吳男北門郵局服務期間,用廉價郵票殷婦佯稱爲高價郵票,並稱轉售獲利極高,害得中華郵政也挨告要賠。(圖/臺北郵局提供)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吳姓郵差於2015年間,拿廉價郵票向殷姓婦人佯稱,他將中華郵政整理倉庫時發現的清朝、民國郵票,以遠低市價行情私下販售,又說能代爲轉售賺取差價,殷婦信以爲真,陸續砸下300多萬元購買;殷婦發現被騙到郵局協商原以爲可從吳男退休金討回,不料吳男債務太多、退休金一下來就分到剩幾十萬,讓殷婦氣得提告。高院僞造文書判吳男1年徒刑民事部分北院日前判吳男與中華郵政應連帶賠償195萬7795元。

殷婦主張,吳男以廉價郵票詐騙、又僞造臺北郵局承辦人員印章,陸續騙了她366萬8000元,而中華郵政身爲吳男的僱用公司,也應負連帶責任

民事開庭期間,吳男因在監服刑不願出庭;中華郵政則表示,殷婦已於2017年2月和吳男簽下和解書,刑事審理時,吳男也已賠償殷婦79萬2000元,另外,殷婦買的郵票裡,也有部分是有真實價值的舊郵票,認爲殷婦求償無理。

法官認爲,殷婦與吳男於2017年簽下的和解書中,只針對買賣郵票的糾紛協商,沒提到要對吳男詐欺的部分和解,也沒說不追究中華郵政的責任;而吳男當郵差時詐騙,中華郵政身爲僱用人應負連帶責任,依殷婦被騙的部分,判吳男與中華郵政應連帶賠償195萬7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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