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百分百沒擴建」?環保署打槍:惡意規避環評

四區停業如全廢,悠活度假村董座忠信出面活路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墾丁悠活渡假村8日北上召開記者會「自清」,環保署則迴應,依環評法規定,旅館就應做整體環評,此案有惡意規避環評瑕疵,有「應環評而未環評」的問題

悠活渡假村主張,當初申請建照時,土地部分本來就可蓋旅館,並接受墾管建議,以集合住宅申請建照。律師林玉芬說,85年取得建照時,依當時法規無須做環境影響評估法所定的環境影響評估,已屬實質環評;另外,申請時已依國家公園法相關法令預先評估環境影響」及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經墾管處審覈通過。

環保署表示,業者在85年是以「集合住宅」申請建照,此部分確實不需要環評;但業者將住宅實質作爲旅館使用,這部分就一定要環評;至於業者聲稱的「環說書」,並未經環評委員審查通過,不屬於環評法的書件

另外,89年環評法修訂要求旅館興建或擴建,位於國家公園申請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評;悠活渡假村董事長曾忠信說,悠活在88年興建完畢,「百分百沒有擴建。」

環保署指出,環評法規範的「興建」,不單隻建築行爲,還包括興辦、營運與建築等,悠活在93年才申請1、2區旅館執照,其他區違規作爲旅館使用是事實。依照環評精神,旅館營運本來就要做整體的環境影響評估,環保署認爲悠活有惡意規避環評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