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分紅就別捂緊錢包——“透視上市公司年報”之一
A股上市公司2023年年報披露已基本完成。數據顯示,今年超七成上市公司公佈或實施年度分紅方案,其中不少公司還推出了高分紅、強回報方案,更是受到市場廣泛關注。
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穩定且持續地實施分紅,既能提高投資者的獲得感,又能展現公司的社會責任感和市場競爭力,吸引投資者長期持股。
受監管政策鼓勵引導和公司治理能力提升等因素影響,A股上市公司近年來分紅水平與積極性顯著提高,分紅總額持續增長。今年,多家曾連續多年“零分紅”的公司也陸續披露了分紅預案。不過,還有已連續多年未分紅的公司仍然一毛不拔。
誠然,是否實施分紅,要以上市公司自身實際經營狀況和有利於公司高質量發展爲準。比如,有的公司經營狀況不理想,年度淨利潤和未分配利潤額爲負,不具備分紅條件;有的公司尚處於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不宜將上年利潤大比例用作分紅;還有科創屬性較強的公司研發投入金額大,佔營業收入比例高,所以無法常年給予投資者足額分紅。
然而,也有部分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淨利潤連年增長、資產負債率連年下降、期末未分配利潤和貨幣資金餘額充足,完全有能力進行分紅,卻依然選擇“捂緊錢包”,寧可讓大額資金閒置,也不願讓投資者共享成長紅利。這種行爲既背離投資者期望、有損投資者利益,也觸及了監管的紅線。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對多年未分紅或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東減持、實施風險警示。不久,便有公司因連續多年盈利但未進行現金分紅而受到證券交易所問詢。
上市公司要牢固樹立回報投資者的理念,在保持穩健發展前提下,審慎評估公司資金情況,合理制定並及時披露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的分紅方案,迴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如果因故確實無法實施分紅,也應及時披露相關信息和原因,並適時調整分紅政策,以滿足投資者的即期現金回報需求。
鼓勵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實施分紅,歸根結底是要求上市公司持續穩健經營、增強盈利能力、提升治理水平,更好發揮作爲資本市場基石的主體作用,從而更好地回報投資者,更好地助力中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期待有能力的上市公司早日扔掉“鐵公雞”帽子,增強分紅的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與投資者共享高質量發展成果。(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鄒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