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患者銷燬藥包」 張彥彤批盛唐呂世明:致歉新聞稿意圖誤導檢方

▲臺中議員張彥彤(右)和律師張繼圃日前召開記者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盛唐中醫診所院呂世明目前收押禁見,14日透過律師發表道歉聲明,強調自己會承擔應有責任,彌補過錯,最早揭發這項用藥醜聞的臺中市議員張彥彤也委由律師張繼圃迴應聲明,張認爲呂前法前後矛盾,和提供藥材的欣隆公司也說法不一,甚至還有人試圖要患者自行銷燬藥包,他呼籲患者應勇於出面檢舉。

▲張彥彤委由律師張繼圃發出聲明稿。(圖/張繼圃律師提供)

張彥彤聲明如下:

呂世明至今仍舊只強調誤用藥品一事是其個人「不當失慮」之行爲,但如果真的如呂所稱「誤用硃砂」入藥,那理應藥材藥粉只有「汞」,爲何本人及多位民衆送檢之藥材藥粉卻檢驗出「汞」、「鉛」、「砷」等其他重金屬中毒情形,呂世明對此的說法,一下指稱是用在香包,一下又稱其爲誤用,不僅前後矛盾,根本說不清,甚至與提供藥材的欣隆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歐國樑說法也不一致。

事件爆發後,呂世明從頭到尾都沒有打過任何一通電話向任何受害人說過一句抱歉,亦未對受害人的身體健康狀況釋出些微的善意回應與關懷,直到被檢方羈押後,才發佈「致歉新聞稿」,目的爲何?當然是在試圖平息輿論壓力,呂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悔悟的想法,更意圖誤導檢方偵辦方向及轉移社會輿論風向,其心可議,實不可取。

據聞在本案事件爆發,呂世明遭到檢方收押後,有其他與呂相關的人士急於聯絡同樣求診於呂的患者,要求將尚未服用完的自費藥包回收、銷燬,此舉完全已經是觸犯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張彥彤誠摯希望有接到相關電話、訊息者,能夠出來向檢方檢舉,切莫讓這些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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