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中壢分局!13歲少女誘捕反遭性侵 立委轟荒唐
桃園中壢警察要求一名13歲少女配合誘捕嫌犯,但警方沒有當場逮住嫌犯,還讓嫌犯將少女載走、性侵得逞。(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中壢警察要求一名13歲少女配合誘捕嫌犯,但警方沒有當場逮住嫌犯,還讓嫌犯將少女載走、性侵得逞。立委王婉諭今怒批,這種辦案手法錯得離譜,算什麼警察,中壢警方從音樂女老師被大外割、超商浩克,再到這次事件,這些有違法、執法過當之虞的辦案手法,只會加深警民間不信任,她呼籲執法機關,對於個案絕對勿枉勿縱,追究責任。
王婉諭說,面對這種荒唐的錯誤,中壢警察的解釋只有兩個「沒想到」,沒想到事前已經交代不能上車,少女卻真的上車了。沒想到嫌犯開車,跑步騎車追不上。
王婉諭指出,利用未成年來釣魚辦案已經很扯,警方還未確實針對如何抓捕犯人、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做出縝密計劃,事後再來說這些「沒想到」!
王婉諭表示,中壢警方從音樂女老師被大外割,超商浩克,再到這次事件,這些有違法、執法過當之虞的辦案手法,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不信任。
王婉諭說,還記得去年發生三重警察「抓錯人」的事件,案發後警察還對黃先生提告,要求賠償。當時她召開記者會,到監察院遞交申請,在今年5月,監察院正式通過糾正案,要求新北市府將員警移送懲戒法院。
王婉諭也說,遲來的正義,或許能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卻很難讓心理的創傷就此撫去。
她要沉痛呼籲執法機關,對於個案絕對勿枉勿縱,追究責任。主管機關也應以有效務實的方式督導,避免違法偵查的事件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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