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法案 消防法加重罰則 專家獻策 設緊急避難空間

中醫大新竹附醫消防演練,雲梯車登上5樓協助病患脫困。(本報資料照片)

全臺至少19家公私立知名醫院近3個多月消防安檢不合格,專家直言,醫療院所不應完全依賴消防員外部安檢,且現行的安檢制度,「只是最低程度檢查,無法保障設備長期穩定運作」,應該調整。至於行政院會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廠商、業主責任,藍委表示,將是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簡賢文說,醫院內許多病患行動不便,一旦有火警,無法如常人般迅速撤離,院方應重視火災發生前的避難措施與應急空間設置,尤其是高樓醫院,現有消防設備及法規其實只是最低標準,無法完全保障病患安全。

「在國外,許多醫院設有緊急避難空間,發生火災時,病患可暫時避難,等待消防員救援,而非立即疏散至戶外。」簡指出,在病患集中區域設避難空間,並搭配自動化消防設備,有助減少人員傷亡。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李宗吾說,現行消防安檢制度應調整,醫療院所消防安檢通常由消防局抽查,多數是抽查水泵壓力、火警警報器等部分設施,但這只是最低程度檢查,無法保障設備長期穩定運作。

此外,行政院會6月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廠商、業主未落實消防安全造成意外需承擔的責任。但李宗吾表示,提高刑責固然能強化業主未落實管理責任,但未增加「業者主動完善消防設施」的誘因,修法方向未深入問題核心。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主任吳貫遠也說,加重罰則雖有助於提高重視設備維護,但終究是末端手段,最重要是建立完善應變機制,才能確保緊急狀況能有效應對。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消防法》修法將是立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盼內政委員會盡速排案審議。但他也強調,現行法律對消防員裝備問題及上級官員責任承擔仍有不足,修法關鍵在於提高消防員的安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