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盈隆點出大法官問題 只談權力分立、忽略制衡 過度防禦、易生反感
憲法法庭。(資料照片)
對於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19日作出113 年憲暫裁字第 1 號裁定,裁定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調查權之行使、聽證會之舉行、刑法第 141 條之 1 藐視國會罪等相關規定,暫停適用。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爲,大法官太凸顯權力分立,很少提到制衡重要性,「過度防禦、不夠大器」,臺灣民智已開,很容易對大官產生反感。
游盈隆26日在王淺秋主持的中廣《千秋萬事》廣播節目中指出,目前制度結構有利於民進黨,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任內提名的,自然而然就會偏向民進黨。就大法官對於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游盈隆直言,在野黨無論如何是吞不下去的。例如人事同意權,從憲政原理來看,暫時處分是沒道理的。
游盈隆回顧,民進黨的支持者,尤其老一輩支持者都很清楚,在1970年代黨外運動崛起時,最主要訴求是制衡。康寧祥在街頭喊的是「民主要制衡,制衡靠黨外」,黨外存在的意義是發揮制衡作用。
游盈隆分析,目前憲政體制在學理上是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半總統制或總統制的基本原理都是一樣的,就是「權力分立與制衡」,不能只談權力分立,忽略制衡。例如,人事同意權其實是在講制衡,就是總統提名,但需要國會同意,跟美國一樣。
游盈隆說,目前很遺憾,大法官暫時處分的相關說明,太凸顯權力分立,認爲國會改革法案破壞權力分立,但很少提到制衡重要性,這是很大的不足。
游盈隆強調,大法官對於國會改革法案的態度,「過度防禦、不夠大器」,大法官是要談憲政原理,如果只談一半,只談權力分立,不談制衡,臺灣民智已開,很容易對大官產生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