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霧煞煞 漁民疑慮未解
臺南不少魚塭轉而設置太陽能光電場,且場域面積不小,形成光電設施包圍魚塭的景象。(莊曜聰攝)
政府推動綠能,漁電共生型的地面光電是其中之一,但選址問題又爭議連連,因此發展出環社檢核機制,由地方政府以鄉鎮市區爲單位,透過生態與環境敏感區圖資套疊、現地勘查、社會經濟調查,畫設出先行區讓廠商優先設置光電,在臺南、嘉義先行推動,22日相關單位南下兩地舉行說明會,但漁民對漁電共生仍多有疑問。
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昨日到臺南學甲、嘉縣布袋舉行漁電共生推動政策說明會,針對先行區的太陽光電向地方說明,並蒐集漁民及公民團體意見,對於民衆疑慮也當場說明。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指出,希望透過漁電共生先行區的設置,能讓光電業者與養殖漁民及相關單位從運作中找出解決問題方法,讓漁電共生的「養殖爲主、綠能加值」運作,更爲完善。
下游商揚言不再進貨
臺南的漁電共生先行區面積共1776公頃,分別位於學甲、麻豆、鹽水、下營、安定、新市及安南區等地,光是學甲就有944公頃。以生態養殖爲主的周姓漁民並不反對漁電共生,但他的魚塭周圍都正在施作太陽能光電,地形地貌改變很大,他也擔憂日後自己的魚塭會不會受到影響;郭姓漁民有特定通路銷售漁貨,但有下游商告知,魚塭若設置太陽能光電,將不再採購漁貨,因此他也持保留態度。
臺南市議員陳昆和表示,他認同綠能發展,但漁電共生卻造成海邊魚塭圈地搶地情形,且清洗太陽能板的水流入七股潟湖,可能會影響潟湖生態,政府不該爲了達成2025非核家園目標,匆促行事,爲環境留下後患。
臺南市七股水產養殖產銷班第11班班長楊惠欽說,漁電共生目前案場讓漁民感覺是以光電廠商利益爲主,與「漁業爲主,光電爲輔」的原則不符合,且因契約長達20年,未來若遇天災有大面積損害,廠商無法維運時,漁民該怎麼辦?
曾文生表示,會協調農委會及光電公協會等各界擬定參考契約範例,訂立原來承租戶優先承租魚塭保障,光電業者與原養殖者協商,應先僱用原養殖者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