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標售 投標時間縮短爲14天半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國產署今日表示,今年4月起爲因應郵局實際作業和郵政信箱處理掛號信的期限,標售逾期未辦理繼承不動產受理期間從原本的3個月縮減爲14天以及開標當日開啓信箱爲止,一般開啓信箱時間大約在下午2點到2點半左右,請投標人應該多加註意。

根據《土地法》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1年內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方政府包含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公告3個月,並且書面通知繼承人聲請登記,如果逾期仍未登記者,將會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登記將會移請國庫署公開標售,意思是如果被繼承者過世,有16年3個月繼承者都沒有辦理登記,不動產就要公開標售。

標售款匯存放於國庫專戶,繼承人可以依規定申請領回,但是如果10年都沒有申請提領者,款項纔會歸屬國庫,也就是若被繼承者死亡,繼承者長達26年3個月不動產都沒有完成登記或申請價金,現金纔會會歸入國庫。

同持如果不動產經過5次標售都沒標出,會登記爲國有者,但繼承者不用擔心,原權利人也可以自登記國有完畢之日起10年內申請發給價金。

財政部官員解釋,有些被繼承人不動產的產權可能是多人持有,或較爲複雜就會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所以國產署協助標售完成後,現金比較好分配,所以大多數繼承人都會申請提領,真正入國庫的比率不多。

根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2014年到2024年的3月,各分署列標35920宗,標脫9156宗,標脫率約25.5%,標脫金額79億663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