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起口角「毆瞎她愛犬右眼」 莽男竟辯:打兩下怎麼了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3月間與前妻起爭執後,竟對其飼養紅貴賓徒手毆打,竟導致其右眼失明。(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3月間清晨與前妻起口角後,竟遷怒前妻養的紅貴賓,竟動手毆打紅貴賓,導致右眼失明等重傷害,前妻察覺後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小狗咬到我流血,打它兩下怎麼了?」檢方偵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將陳男起訴。

檢警調查,43歲的陳姓男子今年3月29日清晨5時許,因細故在龍潭區租屋處與吳姓前妻發生爭執,但事後氣憤難平,竟徒手毆打前妻飼養的紅貴賓,導致紅貴賓右眼失明且對光線無反應,另有皮肉挫傷等傷勢,前妻吳女發現後報警提告。

桃檢調查時,陳男否認犯行,聲稱案發時與前妻爭吵後覺得很累,就到客廳沙發上睡覺,根本未注意紅貴賓有沒有在家,前妻指控他毆打小狗,是因爲先前「曾被紅貴賓曾咬到流血,打它兩下怎麼了?」前妻根本搞錯日期,但檢方認爲陳男辯詞不足採信,偵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