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科大董事會遭不正當入主? 門口警衛也被裁撤

高教工會今(6)日舉行記者會,揭露中信金集團不正當入主遠東科大董事會,過程不但刻意排除校長參與,整個過程形同黑箱作業。(高教工會提供/李侑珊臺北傳真)

私校經營屢傳歪風。高教工會今(6)日舉行記者會,揭露中信金集團不正當入主遠東科大董事會,過程不但刻意排除校長參與,整個過程形同黑箱作業,更恐涉及交易學校董事席次,導致原本的董事不正常地於任期中集體辭職,且一再選任特定集團人士取得多數董事席次,校方迄今甚至刻意不公告董事更替名單及會議記錄,無從受到應有監督。

遠東科大前副校長餘伯泉表示,董事會恣意大量解聘學校主管,不僅強制資遣多達53位以上受《勞基法》保障之職員及8位以上專案教師,甚至連門口守衛也慘遭裁撤。

餘伯泉說,投靠新董事會的遠東科大發言代表黃啓明對外並未說明真相。若瞭解校內實際情況,就知道最近3波人事異動,並無急迫必要性。根據專業校長團隊規畫,遠東科大人事負擔並不重,尤其在政府宣佈補助私大學生新臺幣3萬5000元學雜費,財務負擔負擔大幅解除,只要在產學合作與外國招生兩方面開源增加收入,財務將穩健持續發展。

餘伯泉指出,然而高層竟同時禁止學校正常招收國際學生,並且未挹注任何資源充實學校經費,與原本宣稱「企業挹注資源支持學校」的承諾南轅北轍。推測背後真正目的恐怕是「留校不留人」,未來多達37億的遠東校產恐遭不正覬覦。

高教工會呼籲,遠東科大過去20年即領取政府至少8.9億元補助款,社會絕不能夠容忍,政府一方面拿出大量納稅人金錢挹注私校辦學,另一方面卻放縱私校董事會私相授受黑箱改選,甚至不正介入校務侵犯教職員工作權,霸佔辛苦累積教育公產等禿鷹集團行徑。

高教工會要求政府應拿出鐵腕,杜絕再有高教禿鷹不正介入私校辦學之悲歌,並主動規畫公私並等私校公共化發展活路,還高等教育正常之發展環境。

爲此,高教工會與遠東教職員一同提出4項具體訴求:

一、政府應徹查遠東科大董事會改組是否涉及違法買賣席次交易?應將其過程及會議記錄向全體師生揭露,並且不予核備中信金團隊之董事。

二、政府應積極保障遠東科大教職員生權益,禁止違法之強制資遣行徑,強化政府監督效能,使遠東科大回歸正常辦學環境。

三、政府應徹查中信金團隊與主管機關教育部是否有不正勾結?爲何其劣跡敗行一再受教育部所掩護,有多起不良辦學紀錄竟仍不受任何監督控制?

四、政府應立即修改《私立學校法》,杜絕學校董事改選黑箱作業,並應增派公益董事及教職員生董事達過半數,維護私立學校治理之公共性及民主性。

教育部迴應,遠東科大所屬法人112年5月1日董事會議紀錄記載,經討論學校發展需求,董事會對外尋求捐助資金挹注,經洽談後擬與企業進行合作。法人後依私立學校法及捐助章程規定,於112年5月8日、5月30日及6月27日函報董事改補選事宜,依據私立學校規定審覈董事之資格及補選程序後覈定。至於董事背景、所屬企業,本部原則尊重法人選舉結果。董事改補選事宜均應依私立學校法及法人捐助章程規定辦理,如檢舉人確有法人董事席次買賣之具體事證,建請提供本部作爲查覈依據。

教育部說明,法人董事會如涉有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影響學校校務運作情形,本部得依現行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解除部分或全體董事職務;另如法人董事會因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董事會議情形,本部得依私立學校法第28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指派臨時董事。據此,現行私立學校法已有董事會影響學校權益時之監督機制。

教育部提到,有關增派公益董事及教職員董事達過半一節,已於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明定,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之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擔任董事。據此,目前已有針對經營不善之學校加派公益董事及教職員生董事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