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違憲 西拉雅族正名贏首勝
憲法法庭28日經15位大法官一致同意下,判決《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導致部分原住民未受國家法律保障、違憲。西拉雅正名運動發起人之一萬正雄(前)禁不住開心情緒,拿出事先準備的竹鼓,帶領族人高唱凱旋之歌。(郭吉銓攝)
西拉雅族因無法登記爲原住民提告原民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承審法官審理後,爲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8日經15位大法官一致認定,原住民應包括臺灣所有南島語系民族,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規定,只包括山地及平地原住民,判決違憲,3年內完成修法。西拉雅族能否正名成功,還要看未來司法判決,及立法院立法或修法結果。
原民會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將遵照判決意旨,儘速彙集各界意見,並以修法或另定特別法方式,妥適處理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以外的其他南島民族身分議題。
本案因西拉雅族依原住民身分法,因不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爲平地原住民有案的要件,無法申請登記爲平地原住民,聲請釋憲的法官認爲這樣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違憲。憲法法庭審理後,昨日作成違憲判決,認定原住民身分法導致部分原住民未受國家法律保障、違憲。
憲法法庭指出,除了山地及平地原住民,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只要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續,其成員仍維持族羣認同,提出相關文化傳統證明也可申請取得原民身分。如何保障其教育文化或參政權等,立法者自有一定的形成空間,不在本判決審理範圍。
至於西拉雅族所提起行政訴訟,是要求原民會認定其爲「平地」原住民身分且讓其戶籍登記爲原民,未來聲請釋憲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不一定可直接判決讓西拉雅族正名。
對這樣的情況,大法官黃昭元提出協同意見書表示,「西拉雅族在憲法訴訟看似實質上勝訴,但她們所提的行政訴訟終究仍會敗訴,看似矛盾的如此訴訟結果,可能是釋憲史上罕見的案例。」
阿美族的無黨籍花蓮縣議員笛布斯.𫖮賚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在花蓮玉里、富里存有西拉雅族人,但正確人數仍需要證明,未來原住民參政空間與席次可能增加,或許不是壞事。但她提醒,政府對原住民族相關預算恐出現排擠效應,進而影響其他族羣的權益,恐導致臺灣原住民加速漢化消失,執政者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