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族媽媽站上憲法法庭 幫小孩討回原住民身分

太魯閣族媽媽鄭川如副教授說,「爲何我辛苦多年生的小孩不能是原住民?」她希望小孩躺在媽媽懷中,就能堂堂正正取得原民身分。翻拍司法院官網

非原住民所生的子女依姓名取得原民身分的規定,引發違憲爭議,憲法法庭17日開庭辯論,聲請人吳若韶小朋友由父母代理出庭,太魯閣族媽媽鄭川如說,「爲何我辛苦多年生的小孩不能是原住民?」她希望小孩躺在媽媽懷中,就能堂堂正正取得原民身分。

分別擁有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吳欣陽律師及鄭川如副教授,吳男因非原住民,其小孩吳若韶因從父親的漢姓,依現行法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吳、鄭幫小孩到憲法法庭參與憲法訴訟新制後,首次的言詞辯論庭。

吳欣陽律師說,太魯閣族有其特殊的命名方式,且族人認定只要父或母是太魯閣族原住民時,子女即爲太魯閣族原住民,但《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不具多元化,導致吳若韶小朋友遭認定非原民,這樣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姓名權保障等。

鄭川如則是一位媽媽感性訴求,她說全臺灣有類似像她一樣的9萬多位媽媽,是原民媽媽但生出來的小孩卻無法是原民,她說太魯閣族人根本沒有「姓」的觀念,是父母給名字,她的小孩因從父親的漢姓卻無法成爲原住民。

鄭川如解釋,她的父親爲了爭取自己的族名,受白色恐怖迫害人獄,她的姓「鄭」是國民政府遷臺後給的,不是父母給的,原民媽媽生下的小孩依血緣就擁有原民身分,請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違憲。

併案審理的原住民劉陳春梅及吳陳春桃委由律師出庭,都主張有血統就有身分,不該用姓名決定原民身分;相關機關原民會副主任鍾興華希望這樣的爭議,應族人選出的立法委員,透過與族人對話討論形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