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頂樓燒2000萬元賄款 軍備局少將籌不出500萬交保金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籌不出500萬保金還押看守所。(陳慰慈攝)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嫌利用職務,向得標廠商索賄2800萬元,新北地檢署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新北地院今開接押庭,張辯稱只拿到2600萬,其中2000萬元被他燒掉,法官認爲沒有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因今覓保無着,先還押看守所。

庭訊時,張大偉坦承收錢,但不認爲與他職務有關,對檢方起訴法條有疑慮,並承認自己愚蠢的以爲,只要錢消失了就查不到金流,所以在岳父家頂樓把剩餘的2000萬元賄款,放進金爐燒了2天才燒光,再把灰燼已倒進馬桶。

張大偉委任律師表示需籌措保金,建議先還押,法官表示,裁定仍有效力,之後籌得保金後仍可辦理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張大偉靠着與下包廠商墊高價格簽訂合約的方式,套出虛增差額款項,從中索賄2800萬元,破壞官箴及軍人榮譽甚鉅,雖然今年5月已向新北地院聲請扣押張大偉夫妻2處房產,但張大偉犯後仍辯稱燒燬2000萬賄款,未清楚交代不法金流來源,也未繳回分文,建請依違反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罪嫌求處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