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搭機返臺突分娩 臺大名醫:適航證明只是寫心安
長榮航空今天下午一架由日本羽田至臺北松山的航班,有孕婦在機上分娩,母嬰均安。圖爲其他長榮班機,非當事班機。(陳麒全攝)
長榮航空今天下午一架由日本羽田至臺北松山的航班,有孕婦在機上分娩,目前母嬰均安。國內航空公司要求孕婦提出適航證明,超過36周則不可上機,臺大婦產科名醫施景中直言「實在很不願意開適航證明」,只是寫心安的、要醫師畫押而已,因爲真的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情,可能上機前沒有產兆,在機上突然破水早產,通常都找不到原因。
長榮航空今日由日本羽田至臺北松山的航班,傳出有孕婦在飛機上分娩,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稍早證實此事,並回應「母嬰均安」。根據長榮航空規定,懷孕28周以上須由主治醫師於搭機前10天填具適航證明。
據瞭解,今天在機上生產的孕婦,依航空公司規定並不需要出具適航證明,應爲懷孕28周以下。臺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表示,飛機上生產當然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尤其28周以下風險更高,由於機上沒有緊急設備和專業醫護,出生時可能會有呼吸窘迫等急症。
施景中坦言,婦產科醫師其實很不願意開適航證明,因爲真的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即使醫師開了證明說可以飛,只能證明現在不需要醫療協助、不需要氧氣、不需要有人跟,「但是否會早產,可能真的沒辦法保證」。
施景中更直言,婦產科醫師開適航證明,等於是挖坑給自己跳,其實只是寫心安的,叫醫師畫押而已,「我們也沒有絕對的義務,但航空公司要求,我們儘量幫忙」,例如長榮、華航都有適航證明的既定格式,如果沒有則是開立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