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機耕協會向會員收贊助款 農糧署:限一個月內還款
補助購置農機是爲改善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以及擴大機耕服務。(本報系資料照)
日前網傳雲林機耕協會收取1成農機補助款,此舉引來會員強烈不滿,農糧署今(24)日指出,補助購置農機是爲改善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以及擴大機耕服務,近日將行文雲林機耕協會限期1個月將收取補主款退還會員,若逾期未退款,農民可向協會所屬縣市政府檢舉不法。
農糧署主任秘書陳啓榮表示,爲改善農村勞動力不足及因應汛期搶收,機耕協會會員可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者享40%補助,較農糧署補貼購買農機金額的三分之一更有誘因,是因爲個別農民受限於耕作面積,使用率較低,因此提高補助鼓勵加入代耕服務更多農民,纔會提高補助,但政府的補助款一定要全數落實在農民身上。
而補助款經由機耕協會聯合會直接匯入農友帳戶,經查證撥入款項並無短少,均全數撥入農友帳戶。然而云林機耕協會向會員收取1成農機補助款作爲贊助費,會員表示不滿,相關影片已在網路發酵。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長黃俊欽表示,由於透過機耕協會申請到的補助金額較高,申請農民須簽下切結書,汛期期間須配合政府調度協助搶收作物。
另外針對此事將行文雲林機耕協會限期1個月退款,也會與機耕協會會員一一聯繫確保有收到退款,若逾期未獲退款可向地方政府檢舉,地方政府將依內政部訂定的法規開罰。
農糧署主任秘書陳啓榮補充,法規名稱爲「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14條規定若人民團體辦理業務或活動涉有收費捐募等,應依有關法令規定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覈准後辦理,其財務收支事後也應公開徵信。
根據統計,全國機耕協會計有14個,人數逾2000人,今年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補助購買新臺幣數百萬元以上大型農機計有810件,金額達8億74萬元,其中雲林就有200多件,金額逾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