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警員槍戰受傷考績卻乙等 縣警局協助申覆

橋頭派出所警員林俞宏去年10月抓捕通緝犯,過程中受槍傷,議員李明哲今天質詢指出,如此英勇行爲,考績卻乙等,對此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答詢表示不合理,會協助申覆。

臺西分局橋頭派出所長林鈺家、警員林俞宏去年10月21日晚間接獲巡邏勤務,有民衆報案稱其車輛陷於農田內無法動彈。警方到場發現車輛卡在農田的駕駛謝姓男子爲通緝犯,雙方爆發槍戰,林俞宏頭部遭子彈擦過流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16小時後逮捕謝男歸案。

國民黨雲林縣議員李明哲今天在議會質詢分別詢問雲林縣人事處和警察局,針對公務人員年度考績的算法和警察年度考績的標準作業程序,並提到去年抓通緝犯時受槍傷的林俞宏英勇行爲,結果年度考績卻拿乙等,反觀林鈺家考績甲等,「根本是打擊基層士氣」。

李建民答詢表示,警察年度考績是每年12月底根據整年的表現而打分數,據他了解,林俞宏的乙等考績送到臺西警分局複評時,內部有做稍微討論,最後還是以乙等定案,再報到縣警局。

李明哲追問,是否縣警局不認識受槍傷的林俞宏。李建民回答「不可能」,發生槍擊案後,包含前任警政署長黃明昭,還有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都肯定林俞宏英勇表現,黃明昭還特別指示林俞宏要以特殊功績升職,破格晉升。

李明哲要求警察局必須給予林俞宏合理對待,李建民允諾。他坦言,今年1月到任,看到林員考績時感到不合理,林員去年整年度包括在新店警分局的嘉獎超過90支,表現相當優秀。

李建民強調,已通知人事室請林俞宏在時間內提出考績申覆,協助尋求救濟,並指示人事室針對此事辦理專案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