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 麥寮192公頃納入種電 地方不看好
雲林縣麥寮鄉192公頃土地納入種電,地方認爲不利整體發展。(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3月底盤點臺61線以西土地,進行漁電共生開發規畫,雲林縣麥寮鄉有192公頃土地被納入,麥仔簝文化協會6日表示,麥寮鄉2/3土地在臺61線以西,愈來愈多土地被納入綠電用地,一味地發展綠能,卻沒有妥善的都市計劃整合六輕工業區周邊下游廠商,非常不利整體發展。
麥寮鄉因六輕工業區進駐持續發展,人口數從早年約3萬人一路成長,目前已接近5萬人,是雲林縣人口數第3的鄉鎮市,地方認爲必須擴大都市計劃以配合整體發展,但內政部卻將鄉內192公頃土地納入漁電共生開發規畫,引發議論。
麥仔簝文化協會負責人吳明宜表示,麥寮鄉位於臺61線以西的土地佔全鄉面積達2/3,但政府部門卻一直朝農地種電、漁電共生、風電設置的方向開發,這些土地上有不少農地工廠,卻沒有完善的相關規畫,希望農委會在釋出低地利土地時,能提供麥寮地區發展另一個選擇。
吳明宜說,六輕工業區進駐後,下游廠商紛紛在工業區周邊設廠,但因缺乏相關規畫,一些廠商只能將工廠設於農漁用地,如今192公頃土地又被納入漁電共生開發規畫,更壓縮工業發展,政府應協助地方進行都市計劃,解決六輕下游廠商設廠問題,才能促進地方整體發展。
麥寮鄉民指出,開發綠能也要兼顧地方情況,麥寮鄉外來人口多達上萬人,包括六輕員工與下游包商,若要永續發展,需要更多工業相關用地,讓六輕下游廠商可以集中起來,目前下游廠商分散四處,周邊道路狹小經常發生交通意外,192公頃土地應要作更多元的利用,而不是僅限於發展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