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推動工業鍋爐升級 每座鍋爐最高補助50萬...減少空污
▲雲林縣政府辦理「109年度雲林縣工業鍋爐補助申請作業說明會」,計有40家廠商代表出席與會,會中積極詢問今年度補助資源名額及申請方式,並釐清補助資格條件等資訊。(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爲降低工業鍋爐空氣污染排放2018年起積極向經濟部爭取補助經費,盼透過補助縣內工廠改造或汰換鍋爐設備,改爲使用低污染性燃料(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柴油)取代傳統燃料油或煤之使用,以降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雲林縣政府2018年共補助16座工業鍋爐改善,覈定總補助經費達569萬4201元及2019年121座工業鍋爐改善,覈定總補助經費達5079萬820元,協助產業符合環保法規要求,達成鍋爐空氣污染減量目標、改善空氣品質。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並行不悖、共存共榮,爲加速改善空氣品質,推動空污減量,以源頭減量,現階段執行重點是工業區鍋爐使用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爲燃料,其中,雲林科技工業區已達93%,斗六工業區有55%,希望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合作,持續提升改善。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經濟部於今年2月修正「經濟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工業鍋爐改善作業要點」延長補助期間至今年度,雲林縣政府持續爭取獲經濟部覈定109年度30座工業鍋爐改善補助額度、補助金額2,100萬元。
處長李俊興指出,爲擴大宣導工業鍋爐改善,雲林縣政府辦理「109年度雲林縣工業鍋爐補助申請作業說明會」,邀請轄內工廠代表出席,協助產業瞭解鍋爐改善政策、鍋爐空氣污染法規管制趨勢,以及雲林縣工業鍋爐改善補助資源及申請作業方式等,計有40家廠商代表出席與會,會中積極詢問今年度補助資源名額及申請方式,並釐清補助資格條件等資訊。
建設處說明,工業鍋爐改善補助申請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止,工廠應於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工鍋爐改善並報本府辦理驗收查覈。雲林縣內取得工廠登記或特定工廠登記之工廠,原使用固體或液體燃料且設置於2017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工業鍋爐,改造或汰換工業鍋爐設備並改用低污染性氣體燃料、柴油,或停用工業鍋爐改用能源整合中心提供之蒸汽,均可提出申請。
每座鍋爐設備改造或汰換以補助新臺幣50萬元爲上限、廠內低污染氣體燃料管線以補助20萬元爲上限,且補助金額不得超過各項改善費用之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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