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逆轉!京華城土地遭扣押 鼎越2次「抗告成功」高院撤銷
北檢日前聲請京華城土地扣押獲准,圖爲京華廣場施工工地。(中時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指控,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臺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成功,但北院更審仍裁準扣押該公司設定在新光商業銀行的不動產,鼎越再次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北院。
高院認爲,原裁定是以本案興建中辦公大樓之完工比例,作爲計算抗告人所取得利益之數額,但本案興建中辦公大樓完工進度,尚有應調查釐清之處;土地既以信託名義移轉登記予銀行,依相關聯合授信契約規定,鼎越公司現在是否得任意處分爭土地?
高院指出,是否目前未扣押則國家將來無從或甚難追徵抗告人所獲犯罪利益?北院裁定就此保全追徵之「必要性」,未爲妥適說明,亦有理由不備之違誤,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爲有理由,故將北院裁定撤銷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