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逆轉!林金貴槍殺計程車司機案纏訟15年 更二審獲無罪

纏訟15年、林金貴槍殺計程車司機疑案,再審更二審又出現戲劇性逆轉,判林男(中黑衣者)無罪。(袁庭堯攝)

林案宣判結束,林男在冤獄平反協會工作人員陪伴下走出高雄高分院,面對穿越烏雲灑落的陽光,多次望向天空,眼淚止不住。(袁庭堯攝)

纏訟15年、林金貴槍殺計程車司機疑案,再審更二審又出現戲劇性逆轉。林男原本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力拚再審逆轉獲判無罪。2021年再審更一審又認定林男有罪,判無期徒刑。30日再審更二審高雄高分院宣判,林男無罪,林男走出法院激動地無法言語。

林案多次走在法律天秤的兩端,堪稱法界罕見案例。林案宣判結束,林男在冤獄平反協會工作人員陪伴下走出高雄高分院,面對穿越烏雲灑落的陽光,多次望向天空,眼淚止不住。

「聽到無罪兩個字,心臟一直跳。」林男表示,聽判前依然緊張,聽到無罪後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感謝協會人員一路陪伴支援。林男姊姊也說,清白就是清白,希望此案平安順利落幕。

現年43歲的林金貴2007年5月涉嫌在高雄鳳山持槍射殺王姓計程車司機,當時一審依2位目擊證人、1名應召女、1名林男女性友人等人指證認定林男行兇,當年10月林男被逮羈押入獄,2010年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協會2度替林男聲請再審均遭駁回,2015年林男胞姊以1張他案發前2個月拍的短髮大頭照爲證,強調林男與監視器拍到的兇手長髮樣貌不符,成功取得再審門票。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終於裁準再審,林男也結束9年多的牢獄。

2018年8月高雄高分院再審認爲,案發後1小時,林男在臺南縣佳里鎮曾撥打行動電話,等同不在場證明,此外2位證人指證時間過久且違反程序,最後逆轉改判林男無罪。

案件尚在更審,林男2019年竟又涉及臺中一起賓士車竊盜案,被診斷出有邊緣性智能,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依竊盜罪判6月、易科罰金18萬元。

再審更一審根據證人證詞認爲,林男曾經擁有槍枝,在案發時確實蓄長髮,與翻拍的監視器畫面中人物吻合,行兇飆車至臺南不無可能。關鍵的大頭照,只能證明存檔日期,拍攝日期、是否修圖均難以鑑定,最後仍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及罰金10萬元。

再審更二審認爲,案發現場監視器錄到兇手長髮披肩,但林男在案發前2個月纔到攝影公司拍半身照,當時頭髮長度還在耳上,經高雄榮總鑑定頭髮生長速度,以及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影像比對鑑定,認定林男不可能是影像中的人。

此外,考量目擊證人追趕兇手2至3分鐘,兇手還要另外找尋逃跑用的汽車,認定案發後1小時5分、遠在77.5公里外、臺南縣佳里鎮留有通聯記錄的林男,擁有不在場證明。

其餘相關證人,由於出面指認程序未符合相關規定,可能受「兇器聚焦效應」影響,在受驚嚇、記憶污染等因素影響下,做出模糊、錯誤的指證。

法官審酌遺留在案發現場的客觀跡證也與林男無關,最後逆轉改判林男無罪,但檢方仍可上訴。

協會強調,林男在案發前2個月拍攝的短髮大頭照,是此案無罪逆轉的關鍵,可證明林男與關鍵畫面中的長髮男子根本是不同人,皮膚科醫生、人臉辨識專家都能指出不合理的地方。此外,林男連吃飯都沒錢了,根本不可能買槍,案發當時人也不在現場,呼籲檢方不要再上訴,應把力氣放在重啓調查、追緝真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