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延半年! 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半延至8/26
▲關務署表示,藥用酒精原物料關稅減半優惠再延長半年。(示意圖/ETtoday記者攝)
財政部日前宣佈鑑於全球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還處在高峰,相關防疫物品需求仍高,原訂延長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被措施至2月26日截止,如今將再度延長實施半年至8月26日止。
關務署表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高峰,各國對酒精原料需求未減,導致國際價格仍有上漲趨勢,短期國內生產藥用酒精業者成本壓力難以緩解,仍有協助業者降低進口成本的必要,業者只要能取得衛福部核發的證明文件,藥用酒精原料關稅可由20%減半爲10%,並視情形機動調整優惠實施期間。
關務署說,先前關稅減半措施期限將至,目前已完成評估,國內業者仍有需求,將再度延長實施降稅優惠,並拍板這次將一口氣延長6個月,至8月26日。
不過,關務署也提醒,申請關稅減半優惠的業者,必須遵守規定,不能將進口藥用酒精原料用來製成其他產品,生產的藥用酒精也只能供國內使用,不可外銷,地方衛生局也會持續進行監管,海關也會配合進行資料勾稽,確保無違規外銷情況。
另外,有關適用期間的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爲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系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爲適用的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