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籲社宅無年限免稅

囤房嚴重,許多人買不起房,持有十戶以上申報戶逾3萬多戶。在野黨15日高聲疾呼政府應馬上啓動囤房稅修法,嚴格訂定「非自住」房屋稅率,公開全國歸戶囤房的資料,且政府興辦的社宅應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且無年限限制。

中央打炒房一波波,在野立委15日公開指出,國內房價經過炒作,已高不可攀,促進不動產交易透明化顯得極爲重要,尤其預售屋登載及交易房價登錄的機制,呼籲實價登錄2.0法案能在本會期結束前排入委員會實質審查

應立刻啓動囤房稅修法

囤房方面,在野立委提出,以房屋稅籍歸戶統計資料顯示,持有十戶以上申報戶數,從2010年2萬5,893戶,一路成長到2019年3萬3,127戶,增加近三成,顯示囤房問題相當嚴重。財政部應提出持有十戶以上者的持有戶數平均面積,透過反映囤房現況數據進行理性討論。

在野立委主張,現在就應展開囤房稅修法,將非自住房屋稅率嚴格訂定,財政部應修訂「稅捐稽徵作業績效類考覈」,和主計總處勾稽、調整「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劃及預算考覈要點」,且應公開全國歸戶囤房資料,作爲解決囤房問題的政策效益

在社宅方面,在野立委認爲,現行住宅法」規定政府興辦社宅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租稅優惠實施期限僅十年,將導致地方政府將稅金成本,於租金進行攤提,而導致租金定價高漲弊病

社宅是爲了縮小貧富差距政策,應修法對政府興辦的社宅給予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不應以產業導向的租稅優惠相提並論。因此在野立委主張,租稅優惠若爲扶助經濟社會弱勢國民時,應修法改爲「可以不訂實施年限」,名列政府興辦社宅也應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曾擔心實施囤房稅,房東會將成本轉嫁到房租,但在野立委認爲,加重課徵對象空屋者,若是自住者及房屋租出給自住者,反而是相近的房屋稅課徵標準,不存在因課徵囤房稅,而轉嫁到承租人房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