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發監!魏應充報到又回家 彰檢:等收到合併定刑後再處置
頂新制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因爲越南油案,被最高法院判處5年9月徒刑定讞,15日上午要發監執行,但因魏應充先前因混油案依詐欺罪已判刑2年,入監服刑後2018年12月假釋出獄,依法須與這次判決合併定執行刑,而彰檢尚未收到臺中高分院裁定,故決定先暫緩發監執行。
▲魏應充入監暫緩執行,稍早搭車返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彰化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魏應充之前因詐欺等案件判決2年確定,且已執行1年8個月後假釋,目前仍在保護管束期間,依法可與本次已確定判決合併執行。
▲彰化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圖/記者唐詠絮攝)
但該如何執行,還有待收到定刑裁定書才能確定,因魏應充之前已執行1年8個月,若此次定刑超過3年4個月,魏應充就得入監服刑。
此外,頂新公司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峰、陳茂嘉,越南大幸福油品進口商楊振益,這次則分別被駁回定讞21罪、32罪與39罪,上午在家人及好友的陪伴下,到彰化地檢報到時,互相擁抱着哽咽,氣氛相當的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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