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棒打生殖器!男童被虐1年患PTSD 狼師喊「與我無關」判賠677萬

▲國小五年級男童遭音樂老師凌虐長達一年,罹患PTSD,對老師提告求償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臺北報導

北部某國小的劉姓音樂老師託五年級學生小明(化名)照顧自己兒子,但他卻認爲小明照顧不周,竟動手凌虐小明,不僅持鼓棒毆打生殖器,還掌摑等,造成小明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一天內曾暈倒高達20次,劉男一、二審被法院判刑4年6月;小明及父母再提民事求償,臺北地院近日審結,判決劉男須賠償小明一家67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劉男擔任某國小的音樂、聽覺藝術課老師,與小明父母互動良好,而恰好他的兒子2018年間進入學校就讀一年級,他於是委託小明照顧兒子,但他不滿小明照顧不周,竟指着小明鼻子破口大罵,「照顧我兒子都是你的責任,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

自此開始,劉男就開始對小明展開施虐,利用放學後或音樂課下課時,把小明單獨留下,徒手或以鼓棒等方式,毆打頭、臉、耳光、後腦杓、太陽穴、小腿前脛骨、生殖器、鼻樑等處,並揪着領子恐嚇他不得向父母或他人透露,還曾爆粗口辱罵「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纔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

劉男種種行徑,導致小明開始陸續出現頭痛、頭暈、肚子痛的症狀,有時還會在教室裡突然昏倒,一整天甚至昏倒高達20多次,而其班導更出面作證,自己曾親眼看到小明跌坐地上,身體抽搐,嘴巴念「我不敢了,對不起劉老師,對不起我不敢了,我會好好照顧劉童」,接着開始用手打自己的臉,之後還用雙手握住生殖器,放聲尖叫。

小明父母事後帶着孩子到醫院就醫,確診他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父母在釐清事件始末後,對劉男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爲,劉男藉着教師權威,對無從抵抗的小明凌虐長達1年,導致小明身心嚴重受創,且劉男還矢口否認犯行,仍以「定時炸彈」、「構陷」等負面用語描述小明,態度相當惡劣,一、二審均將他判刑4年6月。

小明及父母再提民事求償,主張小明事發後至今仍未痊癒,仍經常有暈厥、失憶、解離發作,還須持續治療,因此要求劉男賠償醫藥費、交通費、精神慰撫金等共531萬餘元;父母各求償100萬元。

不過,劉男卻又辯稱,小明被打罵的時間,他有高度可能不在教室內,也沒有機會跟小明獨處,強調小明的PTSD跟他沒有因果關係,縱使認定他應該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在刑事判決中他也早已達成協議賠償40萬元,認爲他應該不需要再付任何賠償責任。

臺北地院審理後,根據小明的就醫病歷等,認定小明的PTSD就是與劉男的施虐行爲有關,在審酌並扣除國賠的金額後,判決劉男應賠償小明477萬餘元、小明父母各100萬元,共需賠償677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