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5月「砸4300萬現金」買商辦錢從哪來? 柯P認了:選舉補助款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今(26)召開記者會,指出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今年5月10日以本人名義,用4300萬元現金購入位於「林森濟南路口」濟南大樓三樓之48.76坪商辦。對此,柯文哲迴應,參考他黨的慣例,選舉補助款3分之2可以歸個人,「用那個錢去要設一個個人的辦公室」。

林延鳳表示,她接獲爆料指出,柯文哲早在5月10日,就已經秘密買了房子,根據第二類戶籍謄本比對,所有權人就是柯文哲本人,而柯文哲夫婦去年在候選人財產申報「存款」僅2464萬元,爲何能夠在「無任何貸款」之情形下購入該房,錢從哪裡來?

對此,柯文哲上午離開黨部時迴應,選舉補助款參照其他黨的慣例,在民衆黨規定,選舉補助款3分之1要歸中央黨部,3分之2可以歸個人,他參考其他總統候選人的例子,用那個錢去要設一個個人的辦公室,長期要用的。媒體追問是個人的還是黨部辦公室?柯說,「我個人的」。

至於美麗島民調顯示,民衆黨反感度暴增,高達65.3%。柯迴應,常常是這樣,這種東西都起起落落,把這些事情解釋清楚後,就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