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閃婚弱女圖家產 男噴辣椒水再持剪刀猛刺姊夫!二審判決曝
▲陳姓男子在家族祭祖時,先噴辣椒水後,持剪刀狂刺姊夫。此爲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三芝區日前發生一起驚悚的家暴殺人未遂案件。陳姓男子遭家屬指控,與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子閃婚後,圖謀女方家產,並趁着女方家族聚會時,先以辣椒水噴灑在場衆人後,持剪刀猛刺姊夫多刀。一審將陳男依照傷害判處拘役40日、殺人未遂判刑6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1日改將陳男判處拘役35日與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本案經媒體批露後,當時還爆出案發後陳男竟獲得5萬元輕鬆交保,以及警方疑似吃案,轄區淡水分局也隨後發佈聲明,稱當日就將陳男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外員警在案發後也持續連繫被害人前來製作筆錄,並無吃案問題。
當時媒體報導宣稱,陳男於2022年底與中度智能障礙的王姓女子結婚,結婚後就主動要求搬進位在三芝的岳父岳母家同住,但遭岳父母拒絕。當時陳男就懷疑岳父母將家產交給妻子的大姊管理,因此揚言「我得不到大家也別想要」,經常恐嚇家族其他成員。
去年5月間,在案發前一週、也是女方家族祭祖撿骨前一週,陳男又出言向岳家索討財產,岳父母不堪騷擾,說出早就將家中不動產登記於大姊名下。此言一出引起陳男炸鍋,立刻以六字經辱罵岳父母,撂下狠話「我要跟你們開戰」「禮拜天你們死定了!」
案發當天爲5月21日,當時大姊、大姊夫與堂妹等人,依約一早就到岳父母家中集合。近中午左右,陳男騎着機車帶着妻子,一陣風似地趕到。陳男一下車就拿出辣椒水朝在場的4人噴灑,大姊等人隨即摀着臉哀號。而後陳男抽出美容用剪刀,朝大姊夫一陣猛刺,大姊夫雖然極力閃躲,但胸頸部仍遭多次穿刺傷,肺臟還受有撕裂傷而血胸。衆人奮力奪下陳男刀刃,並報警逮捕陳男,大姊夫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過程一陣混亂,但陳男的妻子全都冷眼旁觀。家屬提告,檢方依照傷害、家暴殺人未遂等罪,對陳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具有殺人故意,辯稱噴了辣椒水後,被家人以安全帽還擊,所以他是出於正當防衛的意思,纔會拿出剪刀狂刺姊夫。但法院認爲,陳男手中的剪刀「因受力而呈刀尖捲曲、握柄變形」,再加上陳男均攻擊頸部、胸部等致命部位,可見具有殺人故意,因此一審法院依照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認定陳男有罪,改判處拘役35日與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