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3240億放款量能! 金管會放寬外銀備抵呆帳一半列入淨值
▲金管會研擬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可將備抵呆帳、保證責任準備金額的50%計入淨值。(示意圖/路透社)
爲適度增加外國銀行分行的經營量能,支持在臺辦理放款、投資業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金管會今(11)日預告修正草案,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可將備抵呆帳、保證責任準備金額的50%計入淨值,預估可增加3,240億元的放款量能。
金管會研擬提出「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8、19條之4修正草案,這次修正重點有3個,首先是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可將備抵呆帳、保證責任準備金額的50%計入淨值。
第二,考量經濟、金融情況變動快速,授權主管機關就外國銀行分行並計的金額比率,可適時衡酌調整,原則上3年檢討一次;第三、外國銀行分行向母國總行拆借1年內的短期借款,可列入存款總額。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有外銀業者建議,考量外銀因據點問題,吸收存款不易,若單純以一般存款來看,投資量能會受到限制,因此若是向總行拆借的資金1年內可記錄爲存款,因爲資產是穩定的。
莊琇媛也提及,外銀反應備抵呆帳放在淨值,從審查嚴謹度來看,列呆帳的機率不高時,獲利卻要扣掉呆帳費用,影響到淨值與放款量能,因此爲增加放款量能,將所提的備抵一半放在淨值中,而會計科目也不會有所變動。
另據銀行局統計,目前國內共有26家外國銀行、3家陸銀,到2019年底爲止,整體外銀淨值爲1,186億元、備抵呆帳爲148億元,陸銀淨值則爲197億元、備抵呆帳爲14億元,未來新規定上路後,預估可增加3,240億元的放款量能,其中外銀2,960億元、陸銀280億元。
金管會表示,這次修正草案已就審慎監理充分考量,併兼顧風險及外國銀行分行業務的發展作適度調整,預告期爲60日,最快第3季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