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婦幼停車格 小心1分鐘被檢舉

交通局推出「佔用專用車格舉報系統」,21日上線民衆手機拍照、掃描QR Code,1分鐘就可完成檢舉。(賴佑維攝)

「佔用婦幼車格裁處」6月29日上路後,桃園市交通局至今接獲超過700件民衆檢舉。爲進一步遏止民衆違規佔用婦幼車格,交通局推出「佔用專用停車格舉報系統」,21日上線後民衆以手機拍照、掃描QR Code,1分鐘就可完成檢舉。

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科長魏光譽指出,目前法令規定,公有、醫院大衆運輸旁、賣場停車場,需以50比1比例設婦幼停車格,全桃園共164個停車場需設立,共有631格,無障礙停車場也是依同樣比例設置

魏光譽表示,凡孕婦幼童6歲以下,皆可申請婦幼停車證明,孕期的婦女可向各區公所,或到市府單位申請,至於幼童部分則會隨兒童健康手冊發放,若未領取,也能向上述單位領取。

「1分鐘就可以完成舉發!」魏光譽提醒,民衆若要檢舉違規佔用婦幼車格,需拍下車子停在婦幼停車格、前擋風玻璃沒有放置婦幼識別證的照片各1張,建議用可顯示拍照時間的手機軟體拍攝。拍好照後,掃描停車場張貼的QR Code,填寫如信箱、違規車牌號碼基本資料後,就可輕鬆完成舉發。

魏光譽表示,若違規佔用婦幼車格,將可依法開罰600至1200元,籲車主尊重孕婦、幼童權益。因身障車格行之有年,幾乎民衆都知道不可佔用身障車格,因此檢舉量很少,不過婦幼車格上路不久,違規案件相對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