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交出最精彩演出 《緝魂》:變態家父長寓言故事

作者/一個律師筆記本

《緝魂》這部電影,講述了一個追求永生的故事。對於永生的追求,自古就是一個撩人心絃的主題(尤其是有錢有勢者的心絃,畢竟他們比較有誘因),至少與秦始皇一樣古老,只是手法隨着時代有所不同。

到了生物科技的時代,永生的技術想像也不斷翻新,不再限於徐福推銷的長生不老藥。

比如香港作家倪匡筆下的勒曼醫院,就會提供一種昂貴而恐怖的醫療服務:活體器官移植。如果老了、病了,而又有足夠的財富權勢,就可以到這家醫院「更換零件」。

▲《緝魂》提供一種人類「永生」的想像方式,即「複製靈魂」。(圖/yahoo)

而且,器官供應者就是利用接受者基因所培育的複製人,保證可以將排斥反應降到最低。換言之,就是不斷培育出複製人再殺死,以延續本人的生命

至於《緝魂》這則故事,則將永生的技術想像更推進一步,不是「複製肉體」,而是「複製靈魂」。

故事中的富豪王世聰,知道罹患腦癌的自己命不久長,於是就從中國找來一個年輕女子李燕,以婚姻的名義把她接到臺灣,實際上卻是要運用生物科技,把自己的人格記憶複製到李燕的大腦,好讓「王世聰的靈魂」在肉身死亡之後,能夠在另一個身體繼續活下去,承接原本的財富與權勢。

▲執行「複製靈魂」計劃的萬博士與接受王世聰靈魂的李燕。(圖/yahoo)

不過這樣一來,李燕的人格與記憶也就遭到抹除,等於是要殺死這個人。而且,王世聰的計劃還不只限於攫取李燕的身體,更打算用人工生殖技術生下自己與李燕的子女,然後在李燕的身體衰老後,再把靈魂複製到子女身上,讓自己可以世世代代流傳下去,「永續經營他的帝國」。

至於李燕或子女自己的人生?那不在王世聰的考量之內。

依照故事的設定,李燕本來是出自王世聰旗下企業在中國設立的育幼院(很像是在刻意培育人體實驗的素材)。套用計劃執行者萬博士的說法:「那個女孩的生命本來就是我們給的」,彷彿是個可以任由王世聰處分的物件。

這種想法,等於是傳統家父思想的極致變態版。

在這個計劃下,婚姻與生育並不是要讓配偶或子女有自己的人格與思想,而是要利用他們的身軀作爲載體,用來填充家父長的意識,好讓王世聰這位締造王氏集團的「始皇帝」,可以「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說穿了,這是一種以吞噬後代爲代價的永生。

然而,就跟秦始皇的美夢未能實現一樣,王世聰的計劃也很快就出現問題。關鍵在於:一旦王世聰的「靈魂」複製到李燕的大腦,這位「李燕V2」就仍然是另一個人。

即使「李燕V2」跟王世聰分享了相同的記憶,她與王世聰的利害關係也不會一致。況且,「李燕V2」還繼受了王世聰人格的一大特點,那就是極端的殘忍自私。

王天佑爲王世聰與首任妻子的兒子,但因父母感情不睦,也導致王天又極度厭惡父親。(圖/威視提供)

以王世聰本人而言,不論是對待用來掩人耳目的第一任妻子唐素貞,抑或是同性伴侶萬博士,都是常存利用擺佈之心,繼受王世聰人格的「李燕V2」自然也不例外。王世聰弄出一個跟自己一樣殘忍自私的人,卻又想要她照着自己的劇本去走,豈有不遭反噬之理?

於是乎,「李燕V2」等不及王世聰自然死亡,就爲了提早繼承財富,決定搶先發難。在那宛如鬼屋信義區豪宅裡,「李燕V2」長髮飄逸、面目猙獰,拿着法器把王世聰活活打死。

至於唐素貞的鬼魂則隱沒在背景中,冷冷看着倒在血泊中的王世聰,彷彿是在印證生前的詛咒終於應驗,堪稱臺灣電影最讓人感到驚悸的畫面之一。

或者,與其說王世聰是死於唐素貞的詛咒,不如說是死於自己追求永生的貪婪。

畢竟,就是他自己,造就出「李燕V2」這個活生生的惡靈。這是一個自作自受的驚悚寓言:想要抹殺別人人格、追求自身永生的變態家父長,最終會被自己的支配欲所反噬。

「李燕V2」這個人物,正是王世聰貪婪無饜支配欲的實體化

至於故事中的樑文超檢察官,雖然一樣走到癌症末期,但卻選擇了跟王世聰截然相反的方向。在故事開始,他試圖阻止妻子變賣房產來籌措自己的醫藥費,不願意消耗妻子與未出世的女兒未來生活所需的資源。

▲相對於王世聰代表家庭關係中的「攫取與支配」,樑文超則代表「犧牲與保護」,盼能給妻子與未出世的小孩好生活。(圖/威視電影提供)

在故事最後,他又爲了保護妻子,一身扛下所有的法律責任。如果說王世聰代表了家庭關係當中的「攫取與支配」,樑文超就代表了「犧牲與保護」,兩人分別反映出家庭關係黑暗與光明的兩種可能。

也因爲有了樑文超的存在,才讓這部以陰鬱色調爲基底的電影,多了一分溫暖的色彩。我個人認爲,樑文超這個角色,是我看過的張震作品當中最精彩的演出。

附帶一提,在最後的法庭戲中,法官席上除了三位身着藍色法袍的專業法官之外,還有穿着便服的人。顯然,劇組有考量到《國民法官法》將於2023年施行,所以在法庭上作了相應的配置(故事設定在2032年)。

雖然這個細節無關宏旨,也只有像我這樣的法律技術宅纔會把注意力用在這種奇怪的地方,但卻可以從中窺見劇組的講究,非常值得肯定。如果湮沒不聞,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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