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妍9年冤悲哀落幕! 陪睡百次...追溯期過「僅一人被判罪」
南韓女星張紫妍(장자연)遭逼迫賣身,罹患嚴重憂鬱症,2009年在家上吊自殺,此案3月因破20萬人向南韓青瓦臺連署,再度引發社會關注、重啓調查,近期也浮出許多疑似加害人的線索,無奈4日是此案追訴期最後一日,遺書中她痛訴陪睡上百次,最終只有一名要脅她陪酒的社長被判有罪,但僅需賠償臺幣74萬元。
▲張紫妍遺書指出31人惡魔名單,最終僅1人被判有罪。(圖/翻攝自韓網)
自南韓演藝圈吹起Me too反性騷運動後,張紫妍被逼陪睡自殺亡事件也被掀出,超過20萬人向南韓青瓦臺連署,此案因此重啓調查,雖然5個月來,有不少媒體爆出內幕,包括指出張紫妍的戶頭內曾有950多筆的金錢往來紀錄,還有數十張100萬韓幣的支票匯入帳戶,追查匯款來源大多是富二代、高階級公務員,但這些人都供稱,加起來上億元的帳款,是「給張紫妍的零用錢」。
▲張紫妍案事隔9年重啓調查,可惜沉冤仍未雪。(圖/CFP)
張紫妍2009年3月7日在家上吊身亡,得年26歲,她悲憤在遺書寫下自己被逼性招待上百次,從2005年開始就被迫和客戶喝酒、發生關係,遺書裡還曝光一份「惡魔名單」,31人遍及企業高層、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文內甚至提到:「每當穿上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看了令人不勝唏噓。
▲張紫妍案本月4日是追訴期最後一天。(圖/CFP)
2018年8月4日是張紫妍案追訴期最後一天,雖然引起南韓社會高度關注,可惜最終還是沒能將大部分名單上的人起訴判刑,僅有脅迫她陪酒的社長金承勳被判有罪,但也僅需賠償2400萬韓元(約74萬臺幣),沉了9年的冤仍沒得雪,讓南韓民衆氣憤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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