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租金起口角! 惡房東預謀縱火卻燒死其他無辜房客
▲房東爲了調漲租金和房客起口角,竟然縱火燒死房客。(圖/記者林裕豐翻攝)
臺北市大同區歸綏街83巷在4月4日上午8時50分發生火警,消防局大同分隊獲報後,立即出動多輛消防車趕往現場撲滅大火。期間住戶黃姓男子(71歲)受困火場,雖被鄰居破門救出送醫,仍傷重不治。經臺北市消防局火災現場初步勘查,採集證物鑑定檢出含有汽油成分,疑似人爲縱火,警方接手往下查,發現火警前,房東爲了調漲租金和其中一名承租戶發生口角,房東懷恨縱火,卻燒死跟他沒有糾紛的其他房客。
涉嫌縱火燒死房客的詹姓房東(男、67歲)是歸綏街83巷火警房屋所有人,他將屋子隔成3間房間出租,供做倉庫或住家。專案小組查訪發現詹男近期因租金問題,曾與其中一位房客發生言語衝突。經調閱錄影監視器發現火災發生前,詹姓屋主曾多次進出該出租處,最後離開該處所即瞬間冒出濃煙。再派員前往火場周邊搜尋,發現詹男所丟棄之帽子等多項證物,研判詹男涉有重嫌,專案小組於4月25日持指揮檢察官所核發之傳票,通知詹嫌到案。
經查詹嫌因房屋租金問題與承租戶發生口角,因而懷恨在心伺機報復,遂先於4月2日手持一瓶裝滿汽油之寶特瓶,藏置於出租處樓梯間;復於4月4日上午搭乘計程車前往出租處,將藏放之汽油瓶及雜物放置在屋內隔間走道,再以打火機點燃雜物後步行離開。雜物起火後引燃汽油瓶,因瞬間大火吞噬屋內各隔間,致與其無糾紛,還在房內睡覺之房客逃生不及全身遭火灼傷,雖被鄰居破門拖出屋外送醫急救,惟仍傷重不治死亡。詹嫌坦承前述犯行,詢後依公共危險及殺人罪嫌移送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大同分局呼籲,故意縱火,除觸犯放火罪外,又觸犯殺人罪,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