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代駕到家接手開去停車 被活逮酒駕遭質疑!警:處置無不妥
警方表示因陳女駛入車道未打方向燈且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才示意攔查,陳女欲右轉車道時即遭員警攔查,於車道口停車受檢。(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陳女幾名朋友及1只大型犬到派出所。(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陳姓女子於今天(2日)凌晨開車,準備進入住處大樓地下停車場,在車道上被警方攔車要求酒測,因酒測超標被帶回,親友團質疑警方執法不當,甚至不讓人進派出所,鼓山分局警方表示「處置並無不妥」。
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於今天清晨3時,在文信路發現一輛小客車于禁止臨時停車處所臨停,駕駛見警後準備起步駛離,開進大樓地下室車道,警方又發現未打方向燈,因此鳴笛按喇叭,在車道處要求停車受檢,過程中發現陳姓女駕駛有酒容,陳女解釋自己有請代駕,但因地下室較窄,才換她開車準備停車,但警方仍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27毫克,將人帶返所偵辦。
不過有親友團針對此事發文,指當時是由代駕開車返回住家,最後才下車換手,未料車道上開到一半警察突然出現追下車道由後按喇叭攔查,質疑警方執法程序,還不滿遭警察拒絕進入派出所,引發網友議論。
警方回覆,當時有4人至派出所關心,但均非陳女親屬,另外還有1只大型犬,先請民衆一行人至沙發區稍作休息等候,並對執法程序有疑義,警方解釋後,見民衆仍情緒激動,擔心影響所內報案民衆情緒及妨害刑事案件偵辦秩序,才請他們到派出所外等候,不久後便自行離去,至於陳女部分,是右轉車道時即攔查,於車道口停車受檢,並無追入地下室停車場情事,經查本案員警處置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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