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5.5億交保/1日首度至派出所報到 全程不語快速離去

趙藤雄1日上午至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圖/民衆提供)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及4大弊案,被臺北地檢署具體求刑24年,上月31日以5.5億元獲保,但法官裁定每天需向臺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他1日上午9時50分首度報到,在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陪同下前往,過程中沒有任何發言,離開時僅拱手向現場媒體致意,隨後快速離開。

遠雄弊案可分爲4部分,一爲遠雄人壽掏空案,趙藤雄被控自2007年起,將遠雄人壽相關工程案由人頭公司標下,藉以灌水顧問費等;二爲海山煤礦開發案等行賄新北官員弊案,針對新北市海山煤礦旁土地,疑透過周勝考行賄官員,成爲遠雄在官員間的白手套,利用議員職權,包庇遠雄,並圖利自家公司。

▼趙藤雄以5.5億元天價交保,離開法院時卻神情相當凝重。(圖/記者張曼蘋攝,下同。)

三爲遠雄眷改案,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在2011年間擔任營建署長,涉嫌透過前北科大教授仁惠牽線,收取趙藤雄2200多萬元賄款,協助趙藤雄新竹眷村改建標案,而洪嘉宏也涉嫌自2013年起,收受約1100萬元賄賂,讓遠雄得以標下新竹、臺中、臺南地眷改案;四則是大巨蛋案,多名審查委員疑似收受遠雄賄賂,涉嫌在公安審查上放水,時任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在與遠雄議約時,圖利遠雄,刪除營運權利金,還用話術企圖影響委員會,強辯是「談判技巧」,嚴重危害市民利益

臺北地檢署經調查後在10月31日依違反貪污罪起訴31人,緩起訴13人,其中趙藤雄部份合計共遭求刑24年,全案移審臺北地院,法官諭知趙藤雄以5.5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需於每天上午8時至9時到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另外,周勝考遭具體求刑10年,是以4000萬元交保候傳,同樣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洪嘉宏交保金則爲500萬元,一樣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要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值得一提的是,趙藤雄的5.5億元是史上單筆最高交保金,而且他在短短30分鐘就籌出錢送抵法院,不禁讓人感嘆有錢真好!而且由於金額過於龐大,15只大紙箱現鈔無法即時點收,臺灣銀行人員1日纔將細數,而周勝考的4000萬也在1個多小時內籌出,不過洪嘉宏的財力遠比不上趙藤雄、周勝考,雖然僅需5百萬,但仍待家屬籌足保釋金後才準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