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裝扮遊故宮,到底是誰不尊重誰?
“當安保護送你出去時,你感覺自己就像一個罪犯,儘管你並沒有做錯什麼,這是一種羞辱和不人道的行爲”……
近日,以哥特暗黑美學、前衛設計聞名的美國設計師瑞克·歐文斯與妻友參觀故宮,事後同行友人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其一行因着裝問題被安保人員勸離,並對此表示極其不滿,引發不小爭議。
歐文斯一行在故宮留影
每個人都有穿衣自由,但這種“自由”不是沒有分寸和界限,總要考慮具體場合和對他人觀感。無論中外,很多場合都會基於文化、禮儀等因素對來賓穿着作出要求,有的要求還相當正式。故宮參觀須知中明確寫着,“請保持衣容整潔。不要做出有礙觀瞻、有損形象的行爲”“衣容不整者謝絕入院”。而歐文斯一行的裝扮,用“暗黑怪異”來形容應不爲過,事實上也頻頻招致路人側目,顯然與“衣容整潔”的標準不符。
大千世界,審美參差多元,是美是醜,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斷。但評價穿着與裝扮,肯定不只有“自由”這把尺子,更有對公共秩序的遵守、對文化禮儀的尊重、對他人感受的關照。更何況,故宮博物院不只是一個旅遊景點,更是中國的歷史文化地標,到此參觀遊覽,更要考慮穿着裝扮搭不搭調。換句話說,他們這身裝扮去漫展、去時裝秀,或者在西方國家參加萬聖節,展現“前衛時尚”,不會有人介意。但跑到歷史文化場所打卡搶鏡,就十分煞風景了。
尊重是相互的。就這件事情來說,顯然不是這幾位的穿衣自由不被尊重,反而是其不尊重中國的歷史文化,沒有入鄉隨俗那根弦,“秀過了火”。故宮工作人員把他們請走,有理有據,沒毛病。
錯的不是裝扮,而是觀念。秀時尚、秀前衛沒問題,但擺出一副“你們都得理解我”的姿態,動不動給別人扣“不尊重”“不人道”的帽子,這纔是真正令人無法理解的地方。
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這纔是真的“時尚”。
(來源:北京日報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