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15%

31日,“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微信公衆號發佈浙江省調整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具體內容:

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新變化、人民羣衆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浙江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房地產市場形勢和省內各地政府調控要求,對浙江省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一、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二、取消全省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3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