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動“仲裁友好型”司法環境建設

本報訊(記者 餘建華)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首次發佈《浙江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工作報告(2018-2023)》及十大典型案例。

據瞭解,浙江法院2018年開啓仲裁司法審查工作歸口到涉外商事審判業務庭統一辦理的新模式,6年來共受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2864件,其中申請撤銷仲裁裁決類案件2009件,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類案件823件,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認可和執行港澳臺地區仲裁裁決類案件32件。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法治環境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商事主體自願選擇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商事糾紛。2018年浙江法院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296件,2023年該類案件上升至646件,6年間增長118%,仲裁解紛方式社會認可度不斷提升。爲此,浙江法院努力營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環境,對符合法律規定的仲裁裁決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6年來全省平均撤裁率僅爲2.05%。同時對於存在程序瑕疵等符合法定撤裁情形的,浙江法院履行監督職能,依法撤銷仲裁裁決或通知限期重新仲裁,引導仲裁規範運作。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