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學位論文,不再非寫不可→

今年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規定,博士研究生可以“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或者規定的實踐成果答辯申請學位”。其中,“實踐成果答辯”是一條新渠道。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與申請學位實踐成果基本要求(試行)》,並將於明年1月份開始實施。

《基本要求》首次明確了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選題範圍和質量要求,首次明確了通過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標準和程序,進一步強化了專業學位以實踐創新能力爲導向的培養定位和標準。

目前,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已經成爲我國博士專業學位的主要類型。什麼樣的實踐成果可以申請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需要達到什麼標準?實踐成果申請學位有哪些流程?

適用範圍

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8個專業學位類別。

實踐成果的要求及形式

通過實踐成果申請學位,應包括可展示實體形式和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書面形式。

實踐成果應面向國家、行業和區域發展需求,圍繞實際工程問題,與重大工程關鍵技術突破、實現企業技術進步和推動產業升級緊密結合。包括技術攻關與工程或設備改造、工藝與產品創新、新材料與新設備的研發、前沿技術引進吸收與再創新、工程設計與實施、技術標準的制定與優化、原創性研究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探索等。

形式包括:重大裝備、儀器設備、軟件產品、設計方案、技術標準等。以重大裝備爲例,需通過同行專家的鑑定或評審,並獲得實際應用效果。

實踐成果應具有創新性,應在實踐中產生新專利、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等,對推動工程實踐作出重要貢獻。

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流程

包括實踐成果申請學位可行性論證、實踐成果實施、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撰寫、實踐成果展示與鑑定或評審、實踐成果答辯等。其中,可行性論證、展示與鑑定、答辯等環節,應有行業企業專家參與。

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衆號(ID:cctvnews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