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鍋」巴西蘑菇重金屬超標!澎湖海膽也有2件違規

▲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食藥署今公佈「113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劃7-9月執行結果」,有2件海膽、1件巴西蘑菇、1件日本百合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其中巴西蘑菇是連鎖火鍋店「這一鍋(臺南新光殿)」的食材,來源廠商爲全誠貿易有限公司;海膽則是澎湖縣攤販和店家;日本百合則是大潤發中崙店販售產品。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指出,7-9月總計抽驗224件食品檢驗重金屬,包含26件食米及其他穀類、48件蔬果植物類、46件水產品、22件禽畜產品、25件蛋品及其加工品、33件嬰幼兒食品、4件盛裝飲用水、1件乳品、3件罐頭食品、5件飲料類、5件食用油脂、3件堅果及3件油籽。

其中2件海膽檢出重金屬鎘0.4mg/kg和0.6mg/kg(標準:0.3mg/kg),1件巴西蘑菇檢出7mg/kg(標準:2mg/kg),1件日本百合檢出0.21mg/kg(標準:0.05mg/kg)。鄭維智表示,同批違規產品立即下架銷燬,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均已無產品可供復抽驗,後續列爲加強管理。

▲食藥署今公佈「113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劃7-9月執行結果」。

鄭維智指出,食品中所含重金屬可能源自天然存在或是受人類工業活動污染所致,對於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不一,與各種金屬特性及暴露程度有關,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來源相關文件,違者依同法第48條第3款,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鄭維智提醒,若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