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原因」成行動兇器 病情突發作!他開車撞死人
李男駕車時因爲失神性癲癇發作,衝撞3輛停等紅燈的機車,導致彭姓女騎士最後因傷重不治。(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李姓男子,2020年2月駕車時,曾因「失神性癲癇」發作而肇事,之後前往醫院就診,醫師也告誡他不得駕車,後來在2021年8月起再轉往其他醫院定期治療,不料,李男自認有定期回診且持續服藥,認爲癲癇應不會在駕車時發作,2022年3月23日晚間9時許,駕車去買癲癇藥。
沒想到,買完藥從藥局出發,要返回住家附近拿取衣物時,行經竹北市勝利七街與莊敬北路路口,卻因失神性癲癇突然發作,而陷於失神的狀態,失控衝撞3輛停等紅燈的機車。
猛烈的撞擊,導致一名彭姓女騎士連人帶車倒地,彭女受創嚴重,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1個月後仍因傷重不治。還有另一名陳姓男騎士也遭波及,全身有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
法院審理,法官檢視李男就醫紀錄,他之前去醫院就醫時時,向醫師主訴:「開車開一半會恍神,但還再開車,站着突然腳會緩慢的踢.......」,後來又到臺北榮民總醫院就診,診治醫師評估後,向李男表示:「不要開車」。
李男向法官表示,知道自己患有癲癇病症應避免駕車,但仍貿然駕車,確有過失。法官認爲,李男知道有失神性癲癇突發的可能,應避免駕駛車輛,竟疏未注意貿然駕車,就本案具有過失之情明確。
現場處理的劉姓員警作證時表示,當下是接收到110 報案,說勝利七街、莊敬北路有一件A2受傷車禍,我和同事就馬上到現場,我們到場時就有看到救護人員在急救了,一到現場時,我先詢問孔姓騎士:「發生什麼事情」孔姓騎士指稱,「有一方的當事人逃逸了。」
劉警:「哪臺車是他的?」孔姓騎士:「前方那臺車是他的。」劉警指出,後來救護車急救的那個方向,就有一位先生走過來跟我說,就是李先生,他跟我說:「警察先生,我好像有發生車禍」劉警:「『好像』是什麼意思?」李男:「我也沒辦法確定。」劉警:「這兩臺車、哪一臺車是你的?」李男:「是後方的車。劉警:上前查看,發現擋風玻璃有撞到物體的痕跡。」
法官審酌,李男已與家屬達成500萬元和解。日期依法宣判,李男肇事逃逸部分無罪,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5年,並應依約履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