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寶清遭指拿共產黨的錢 怒告周玉蔻求償百萬判決出爐

圖爲無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鄭寶清(中)。(本報資料照片)

前民進黨立委鄭寶清去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桃園市長,他不滿周玉蔻在節目中質疑他拿共產黨的錢參選等,提告求償10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周女是就可受公評之事項表達其立場或見解,判決駁回鄭的訴訟確定。

鄭寶清主張,他是桃園市第3屆市長選舉候選人,2022年8月29日上午8點他接受周女在寶島聯播網電臺主持之節目「新聞放鞭炮」中訪問,周女在節目中向他發問:「你有沒有拿共產黨的錢?」等語時,他另有電話撥來,周女無視他告知另有重要電話後掛斷與她人通話,反而在節目中以嘲諷、訕笑口吻表示:「不敢回答」。

鄭說,周女在節目中說,「我問他有沒有拿共產黨的錢,他把我掛掉」、「關鍵問題不回答,然後就掛電話」等語,使不特定多數人誤認他承認有收取共產黨提供之金援,致使他之社會評價、名譽均受到嚴重貶損,而受有非財產上損害,求償100萬元。

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爲鄭當時是桃園市第三屆市長選舉候選人,屬參與公共事務之人物,其在接受節目訪問前,即得知悉節目型態系以主持人訪談之方式進行,卻於主持人要求發問時,以掛斷訪談電話方式未回答周女詢問之問題,周女質疑鄭迴避問題,非屬憑空捏造。

高院認爲,周女是就可受公評之事項表達其立場或見解,非純屬情緒性或人身攻擊性之謾罵言語,可認是基於善意所爲之合理評論,難謂有侵害鄭的名譽或信用權之不法性,判決駁回鄭的訴訟。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