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之五|破解回收利用難題 着力提升社會源廢棄物循環利用水平
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7號,以下簡稱《意見》)已經正式公佈實施。《意見》的一個重要亮點是針對社會源廢棄物的分類回收、高效利用、相關產業發展和政策機制構建等提出了全面、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對推進社會源廢棄物循環利用工作有着較強的指導性。
近年來,我國社會源廢棄物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各類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對於支撐保障國家資源安全、改善生態環境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應當看到,社會源廢棄物回收利用領域所取得的成果距離新時代新要求還有差距。《意見》的公佈實施恰逢其時,爲“十四五”及今後一個時期推動社會源廢棄物回收利用工作的開展描繪了路徑,提供了具體的行動指南。總體來看,《意見》在社會源廢棄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主要特點可以歸納爲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提出了推進社會源廢棄物分類回收的具體要求。社會源廢棄物主要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爲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如各類廢舊家電、電子產品等。社會源廢棄物來源複雜、種類繁多,回收利用難度大。《意見》對社會源廢棄物分類回收利用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完善各類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支持“互聯網+回收”模式發展,推動有條件的生產、銷售企業開展廢舊產品逆向物流回收。《意見》還特別強調要深入實施家電、電子產品等領域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一攬子措施覆蓋面廣、操作性強,將對社會源廢棄物分類回收工作的開展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強調了提高資源化和再利用水平的重要意義。回收和利用是密切關聯又相互影響的兩個環節。長期以來,廢棄物資源化和再利用水平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循環利用水平難以提高。《意見》鼓勵對各類再生資源進行精加工,延伸產業鏈,對現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項目進行綠色化、機械化、智能化提質改造,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強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這些措施一方面有助於各類社會源廢棄物資源化和再利用工作的開展,實現更多的高值化利用,另一方面也將在很大程度上推動回收工作的開展,形成回收和利用相互促進的良性局面。
三是明確了要加強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工作。這是《意見》的一個重要亮點。低值可回收物主要是指在生產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具有一定回收利用價值,但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回收利用效益較差,單純依靠市場自發行爲難以實現高比例回收利用的各類可回收物,如廢玻璃、廢舊紡織品、廢棄農用地膜、各類低值輕質包裝物(飲料紙基複合包裝、低值塑料包裝等)等。但應當指出的是,研究表明,儘管在目前的技術經濟條件下回收利用的經濟效益較差,採取合理有效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卻可以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大幅提高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以及回收利用的經濟效益。爲此,《意見》提出地方要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錄,在垃圾分類中不斷提高各類低值可回收物的分類準確率;支持各地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若這些措施得以有效落實,將大大推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發展,創造巨大的經濟、資源、環境效益。
四是強調了要引導相關行業企業集聚化、規範化發展。《意見》要求深入推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引導各地根據本地區廢棄物特點等情況,優化資源循環利用產業佈局,培育一批技術裝備先進、管理運營規範、創新能力突出、引領帶動力強的行業骨幹企業。同時,《意見》也要求加強再生資源加工利用行業和企業監督管理,打擊再生資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違法違規行爲。這些措施有助於推動行業企業穩定發展,帶動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五是在用地保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這是《意見》的另一個重要亮點,用地保障一直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和實施“兩網融合”的痛點之一。《意見》要求各地要統籌區域內社會源廢棄物分類收集、中轉貯存等回收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範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意見》也鼓勵城市人民政府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在規劃中留出一定空間用於保障資源循環利用項目。這些舉措的提出和有效實施有助於打通社會源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
好的政策更需要好的落實。當前,我國各地區各部門正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攻堅克難,推進高質量發展。有效提高社會源廢棄物回收利用水平,是實現黨的二十大所提出的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重要環節。《意見》的各項工作安排具體可行,切中痛點難點,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相關企業和行業組織應高度重視,通過體制機制創新以及具體工作的一項項落實,推動《意見》所提各項目標的實現。(作者:王學軍 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