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財報無延後措施 內政部提醒:5月底前需完成

內政部強調政黨財務申報到月底爲止(內政部長徐國勇臉書擷圖)

內政部依政黨法規定輔導各政黨辦理財務申報已進入第3年,今年共有119個政黨依法應在本5月底辦理2019年度財務申報,但目前只有20個政黨完成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請各政黨記得依政黨法規定,在5月底前申報,否則最高可罰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製作上一年度決算報告書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經委託會計師查覈簽證後向內政部申報,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依法將可處新臺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的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內政部指出,現存128個政黨中,有119個政黨是在2019年12月31日前經內政部備案,均有2019年度財務申報義務,另有9個政黨是今年才完成備案程序,今年尚無須辦理申報。

內政部再次提醒,今年雖然因應疫情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底,但政黨法並無展延規定,內政部已於今年3月13日函請各政黨申報,尚未辦理申報的99個政黨,應儘速申報,以免面臨高額罰鍰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