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財務補報7月31日到期 違者最高可罰500萬元
政黨2018年度財務補申報的最後期限到7月31日,目前尚有120個政黨仍未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這些政黨要儘速完成申報,否則依法可處100萬至500萬元的罰鍰。
內政部17日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說明「政黨財務補報月底到期」議題。內政部表示,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依法將可處新臺幣100萬至500萬元的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至100萬元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內政部政黨審議會已於6月決議,2018年度財務補申報的期限到今年7月31日,289個須財務申報的政黨,目前僅有169個政黨提出申報(合格者146個,不合格需補正者23個),120個政黨仍未申報。
內政部呼籲,尚未辦理財務申報或補正的政黨,應儘速辦理申報、補正事宜。若逾期未辦理,將彙整名單提報政黨審議會,討論處分事宜。
內政部也指出,目前全國僅有15個政黨已完成法人登記,依政黨法規定,過去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政黨,應於今年12月7日前補正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並向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屆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規定者,將依法廢止備案。
內政部提醒,尚未完成法人登記的政黨,記得要儘速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修正章程,並於今年12月7日前完成法人登記,以免未來被廢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