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扮推手 緩解企業碳焦慮

針對企業減碳議題,參與高峰對談的業者都認爲政府應該給予更多誘因。圖/本報資料庫

「大南方淨零新經濟高峰論壇」7日在高雄舉行,下午第二場高峰論壇主題爲「碳金時代企業轉型低碳創新」,針對企業在轉型時所產生的碳焦慮,五位與談專家認爲這同時也是企業的轉機。業者呼籲政府單位能給予企業更多的幫助,協助企業走上減碳的道路。

針對論壇的主持人、永灃環境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溫麗琪提問,國內是否已經有初步收取碳費的標準?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淨零推動組組長溫育勇表示,碳費徵收的對象不是一個財政工具,是減量的經濟工具,會有碳費費率的審議會,成員包括民間團體、學者專家等,相關費率會經過審議會討論後訂定。

定期檢核優惠費率續行

至於如何取得低碳費率,溫育勇強調有轉換低碳燃料、採行不排放技術、改善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製程改善等五種方式,不是提出自主減量計劃就能取得優惠費率,會有期中、期末檢核機制,確認是否能繼續給優惠費率。

高雄市環保局副局長黃世宏表示,碳費其實與企業的產品連動,含碳量若高於同業,產品會賣不出去,希望各行各業都要了解產品的含碳量,並且把經濟與減碳脫鉤。

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收費制度是以產品在歐盟的排碳量前10%是多少,超過就會收碳費,業者要先了解自身產品的排碳量是多少,知道還有多少努力空間,並與同業比較,若排碳量低競爭力就會較高。另外高雄也透過淨零學院的專業講師,知道在設備節能上要採用什麼系統才能達到目標。

盼課徵碳費專款專用

日月光行政長江渡村表示,政府課徵碳費應站在企業的立場思考,一定要合理,如僅以每噸300元計算,日月光每年至少要多付3億元的碳排費用,是龐大的負擔,且政府課徵的碳費一定要專款專用,協助提供中小企業進行碳技術的研發,解決企業碳排的問題。

在會計準則方面,碳費認定的性質是什麼?是稅嗎?或研發費用,可以抵扣?政府目前的態度似乎很保守,他建議,淨零減碳除了綠色金融的政策受肯定,其它相關的要以有利於企業的角度思考,激勵企業淨零排放。

適當誘因激勵企業減碳

臺灣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許晉榮以2012年在卡達設立CCUS(碳捕捉、利用與封存)爲例,造價高達1億美元,每天可處理500噸的二氧化碳,並轉換成甲醇,每噸的製程加上掩埋就要120美元,若沒給予業界適當的誘因,動力或熱情就會減低。

政府希望企業響應減碳,最重要的就是「誘因、誘因、誘因」,也要健全CCS(碳捕捉)法規,由政府舉行公開說明會,否則一般社會大衆對於將二氧化碳封存在地下可能因不瞭解而產生恐懼,進而反對、抗爭,由企業出面又可能將事情複雜化並演變成衝突。

高雄經發局長廖泰翔強調,碳排過去被認爲是負債,只要轉個念,可以變成權益、資產、獲利,中央制定國內碳排的相關規定,一定要符合國際標準,對接全球的法規、政策和驗證機制,由於我國企業的減碳技術,加上政策的鼓勵機制,相信在國際上,一定具有競爭力的。

由於中小企業在淨零排放的能力相對薄弱,高市府以趨勢解碼、企業輔導、人員教育和媒合資源等四大主軸,進行協助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