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500萬交保被撤銷 律師:凶多吉少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桃園地院6日裁定500萬元交保,但高等法院8日裁定撤銷併發回更裁,桃園地院預計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對此,律師陳君瑋認爲,鄭凶多吉少,如果再開庭,被羈押機率恐怕不低。
▲鄭文燦6日交保後面露微笑,不發一語,在大批媒體包圍下離開。(圖/記者呂佳賢攝)
據瞭解,桃園市政府2017年間推出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規劃區外的9.5公頃農地地主羣,爲了能使農地納入規畫區以獲得利益,打算以行賄官員的方式,強行闖關。因此在臺塑集團退休的楊姓地主,2017年9月間透過廖姓男子,行賄千萬元給予鄭文燦。
▼鄭文燦6日交保後面露微笑,不發一語,在大批媒體包圍下離開。(圖/記者呂佳賢攝)
雖然鄭文燦之後退回這筆金錢,但檢調單位認爲,鄭收下金錢時就已經成立貪污對價關係,因此在今年6月間發動相關偵查作爲,將廖姓男子收押禁見,另也將楊姓地主交保。
時機成熟後,檢調單位5日一早就帶回鄭文燦訊問,訊後以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以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桃園地院審理後,6日裁定500萬元交保,讓檢方立即提出抗告。
高等法院8日傍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高院認爲,桃園地院的裁定並未說明鄭文燦是否有羈押的原因,也未說明羈押的必要性,因爲桃園地院並未說明認定依據,高院無從判斷裁定的適法性、妥當性。
此外,高院也指出,根據檢方提出的事證,本案確實仍有必要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明本案事實,所以若讓鄭文燦交保,可能有勾串之虞。
高院進一步闡明,因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詞、互爲維護之高度可能性;由於鄭文燦在本案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無法排除他影響先前與他具有上下隸屬關係之共犯,或證人陳述可能性。
對此,陳君瑋在臉書表示,鄭文燦凶多吉少,如果再開庭,被羈押機率恐怕不低。